1,一篇作文时尚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一篇作文时尚

2,关于时尚的作文3000字

我爱你! 每天我的动力就是见到你,并和你说说话。 你快回来,好吗?没有你我一人承受不来。你快回来,把我的思念带回来,别让我的心空如大海,好吗? 因为我相信真爱是经得起考验的。 那天我们相识,是在秋雨缠绵的季节里,秋色洒满山间,我在山间欣赏秋叶如血,欣赏秋的丰硕,秋高气爽。 有一座山,名字叫心情,心情种满了相思的树,我的心里种下了对你永不变的爱! 不论天涯海角,只要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会“飞”回你的身边。 我永远爱你。 我爱你,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马上就会死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再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这首诗是我在一本杂志上抄的,它是那么的吸引人,它的每一句都那么的浪漫,而又那么的简单。每当我想起着首诗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你,你的美丽吸引着我,你的欢笑想是雨后? 炙热之后,心中一片淡漠,瞬间的辉煌并不能带给我刻骨铭心的向往; 好喜欢你揉我头发的感觉,好怀念你那双手的温暖,却不知什么时候,你才会再揉我的头发,再握我的手…… 常常想你,在每个深夜里;从没忘记,你和我的约定;依然爱你,在冰天雪地里;永不分离,不管多少世纪。思念着你,我时刻想着你,深爱着你! 世界上绝对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 你的身影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渐渐地,意如呼吸一般,一秒钟也不中断,弄得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天知道地知道,我爱你。 不管今世也好来世也好,我所要的只有你。麻烦采纳,谢谢!
每一个时代都会有它的时尚,也因为有了时尚,社会才会如此多姿多彩。有的人却盲目追求时尚,这样的人则会变得庸俗。我就来给你讲一个沉迷网络的后果吧!林辉下决心要戒网了,因为上网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第一次进网吧是表哥带他去的。表哥说:“上网是一种时髦休闲,21世纪不上网的不是傻子就是穷光蛋。林辉是不折不扣的时尚一族,当即就去了。谁知,上网也会上瘾,他一天不上网就觉得难受,一上就得五六个小时。他的视力急剧下降,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老是昏昏欲睡。成绩下来了,前也大把大把地花出去了。现在他终于明白,时尚的东西不一定好,盲目地追求更是危害无穷。听了这件事后,你们一定都明白了吧!过分的追求时尚是害。我们一定要合理的来运用时尚,使时尚能让自己更加奋发向上。我就来给你讲一个陈晓佳班级的时尚吧!陈晓佳同学买了一只收音机,带到教室来,大家都觉得很好玩,纷纷借过来听。没过几天,林立买了一个随声听,他故意大声对别人说:“现在谁还用收音机呀,真是老土死了,人家都用随声听了。我这只是松下的,买的时候花了500多呢!”又过了两天,单峰带来了一个MP3,他笑嘻嘻地说:“Walkman要落伍了,现在流行MP3,知道多少钱吗?1500!”从那以后,班里的气氛变得怪怪的,大家每天谈论的都是时尚,学习的性质减了,攀比的气氛浓了。到学期末,整个班级的成绩都下降了。

关于时尚的作文3000字

3,求一篇以时尚为题的小作议论文

品味时尚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一个国王和一个波斯商人同坐一船。那波斯商人从来没见过海洋,也没有尝过坐船的苦,一路上,他总是哭哭啼啼、战栗不已。大家百般安慰他,他仍继续哭闹。国王被他扰得不能安静,大家也想不出好办法来。船上有一个哲学家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说:“让我试一试,我可以使他安静下来。”国王答应了。 哲学家二话没说,就把那波斯商人抛到海里去。在他沉浮了几次之后,哲学家让人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拖回船上。上船以后,波斯商人坐在一个角落里,不再作声。见此,国王大悦,问哲学家:“你这方法奥妙哗恭糕枷蕹磺革委宫莲何在?”哲学家说:“原来他不知道灭顶的痛苦,体会不到坐在船上的可贵。一个人,总要经历过忧患,才能知道安乐的价值。”
提纲以追求时尚,和过度时尚为论点进行论证,最后引出,适度原则,

求一篇以时尚为题的小作议论文

4,找关于时尚的作文

 什么是时(shi)尚     有(you)人说读书是时(shi)尚,有(you)人说美(mei,释义:美丽,好看)丽是时(shi)尚,有(you)人说游览是时(shi)尚,有(you)人说歌曲也是时(shi)尚...     那究竟什么是时(shi)尚呢?这个问题让每一个人都着(zhe)么不懂,其实每一个人都有(you)自己的时(shi)尚。     对有(you)些人来说,书就是时(shi)尚。时(shi)时(shi)捧着(zhe)一本书来读,使人沉迷,使人陶醉。不知不觉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徜徉在书海里,饱读一本本书,补充自己的精神营养,乐趣无穷,这何尝不是一种时(shi)尚?     对有(you)些人来说,旅游就是时(shi)尚。遍布祖国的大好河山,游览世界万物,欣赏大自然(ran)的鬼斧神工,沉醉在每一处奇石,每一座险峰,每一潭碧水,每一片芬芳....陶冶情操,这何尝不是一种时(shi)尚?     对有(you)些人来说,歌曲就是时(shi)尚。每一首歌曲就像一首首诗歌,使人心旷神怡,摆脱一切的烦恼,常常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引入想象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时(shi)尚?     ...     可有(you)些人却不喜欢这些美(mei,释义:美丽,好看)好的时(shi)尚,一味的追求时(shi)髦。哪知?这并不是真正的时(shi)尚,而是一种庸俗呀。真正的时(shi)尚是高雅的,是健康的,是文明的,是向上的。     其实每个人都有(you)时(shi)尚,时(shi)尚属于每一个人,时(shi)尚就是一种高雅的情趣,是一种体现一个人追求健康美(mei,释义:美丽,好看)好生活的情趣!     同学们,我们要追求时(shi)尚,追求高雅的时(shi)尚!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简评:本文作者关注时尚的不断变换,让内容丰富具体,也使观点更加鲜明,既写出了时尚不断变换的特点,又写出追逐时尚就是浪费青春的观点。本文针对时髦,很有力量。 http://mypage.zhyww.cn/pagex.asp?pgid=52415这里有很多,不知道你要的字数,你自己看吧

5,关于时尚的作文800字最好能上50分满分60急急急

第一篇. 时尚文化--让我欢喜让我忧 哈利波特骑着魔法扫把来啦! 韩寒夹着《三重门》来啦! 周杰伦弹着一曲《东风破》来啦! …………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第二篇.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6,以时尚为话题写一篇800百字左右的文章 急需

经典与流行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悍(撼)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食粮并(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文化的功能,真即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吸收的一种气度。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的确,由于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文化的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的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那个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 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青春,就得靠自己 我们年青,所以不怕失败。即使你什么都不是,即便你什么也没有,我们也可以靠自己,靠自己的双脚走出去。淋雨怕什么?花季之后不正是雨季?小孩因为体弱,老人因为年迈而不能享受雨中的激情。而我们则有青春健壮体魄。我们应该相信:青春,就得靠自己,走出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人在屋檐下避雨,正好看见一位禅师撑伞从雨中走过。这个人喊着:禅师,普度一下众生吧,让我到你伞下带我一程如何?禅师答道:我在雨中,你在檐下,檐下眼下无雨,你不需要我度。这个人听罢,马上走出屋檐,站在雨中说:现在我也身在雨中了,你该度我了吧?禅师说:我在雨中,你也在雨中,我不被雨淋,你被雨淋,是因为我有伞,而你没有伞。所以是伞度我,而不是我度你。你要被度,不必找我,请自己找把伞。 禅师说得好,我们得自己找把伞。 青春的意义是什么?青春代表着我们有勇往直前的无畏,激流勇进的魄力,攀援而上的勇气,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决心,而不是徘徊不前,拿捏不定。 很多人,很多时候都不明白“谁有都不如自己有”的道理。很多时候我们就像站在屋檐下避雨的人一样,常常会想:要是我带了伞就好了,要是有人来接我就好了;要是我有辆车来接我就好了。人生中有太多太多的“要是”,而我们眼前已有一个走不了的事实。 难道我们只得停止不前,就因为人生中的一阵雨? 人的一生会经历太多的风雨。风雨是什么?是情感的波折、事业的低谷、经济的危机、职场的失意……如果你实力够雄厚,意志够坚定,事业基石稳,上下左右又有很好的人际关系,遇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你也会有开车的人、送伞的人来接你。 于是我们就得靠自己,在年青的时候,积攒足够的实力,炼就坚定的意志,打牢事业的基石,培养好人际关系。我们要敢于拼搏,因为我们年青;我们要勇于创新,因为我们年青。我们要用青春的汗水奠定壮年的绚丽;我们要用青春的火花点燃壮年的激情! 我们年青,所以不怕失败。即使你什么都不是,即便你什么也没有,我们也可以靠自己,靠自己的双脚走出去。淋雨怕什么?花季之后不正是雨季?小孩因为体弱,老人因为年迈而不能享受雨中的激情。而我们则有青春健壮体魄。我们应该相信:青春,就得靠自己,走出去!

7,以时尚为题的500字左右的作文

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 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
时尚是什么?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为一个“90后”,当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觉读懂费劲,进而觉得很搞笑,最后有一种恨想见的反感,我喜欢简单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内涵的思想,费解为什么有人喜欢杂乱的文字下平铺着白痴般的想法,这不是很病态吗?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是一群人的宠爱,不是大众的拥趸。真时尚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眼中。
我的时尚老妈  我的老妈虽然在农村工作,但她在追求时尚方面一点也不比城里人逊色。她绝对是一个赶得上潮流的时尚人物。 我的老妈有一个爆炸式的头发,还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发油。她每天都涂着亮彩的口红,睫毛上还刷着黑色的睫毛膏。 时尚老妈特别喜欢逛街买衣服。那一天,她牵着我去逛街。“童童,过会儿与妈妈去圣可妮一趟,我要买一件连衣裙。”我很不情愿:“干吗呀!都跑了好几家了。”妈妈拉着我:“就看最后一家,看过后请你吃肯德基。”这个诱惑不小,我总算答应了。 到了圣可妮,我在外面等了好长时间,腿都站酸了,老妈还没出来,我实在是无聊极了。就在我脖子都望酸的时候,妈妈拎着一件衣服笑眯眯地走出来,那表情简直是如获至宝。 我急忙问有没有肯德基?可老妈却说逛逛再说。老妈居然还要逛一趟达芙妮,我简直被气晕了,可毕竟她是我妈妈,我不得不同意。 我和妈妈一起进了达芙妮,妈妈看看这双,又望望那双,左挑右选,还拿不定主意。她终于拿着一双白色的鞋跑过来问我:“童童,妈妈穿这双如何?”我一看,又是高跟鞋,家里都有几十双了。妈妈下定了决心似的,就买这双了。到了晚上,妈妈还去淘宝网看了价格,看看自己有没有吃亏。她在网购方面也是一位能手呢! 老妈常说:“追求时尚,享受生活。”但愿我的时尚老妈,青春永驻,越活越精神!  敬请采纳
一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照例在湖大聊天室里边潜水边不懈地练习着我对恶心与肉麻的适应能力。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女孩在里面大谈时尚与品位,说她只去上海的香港名店街买衣服,现在的大学生穿的都象农民,喜欢周围的男的穿JACK&JONES,因为那样的感觉很酷。言辞间洋溢着优越感与对别人品位的不屑。我忍不住说了句“来自北欧的JACK&JONES南方人很少能有穿的好看的,你这么说一定是全身名牌了”,她故作不好意思状,说“买不起啊。我很喜欢GUCCI和CD的衣服”,我笑了,在我眼里,原来她的品位也不过如此。 二 张国荣是香港艺人中最有品位,我个人始终这么固执地认为。他2000年的热情演唱会,服装设计是由法国大师级的人物Jean Paul Gaultier亲自操刀。这些服装加上张国荣的演出,让观众迷惑于他男性的妖媚,那时的张国荣,如此华美高贵,告诉我们,男人也可以倾国倾城。 在香港,张国荣是最早用来自瑞士的LA PRAIRIE这一高端护肤品品牌的。紧接着,另外的一个瑞士品牌LA COLLINE则马上成为张曼玉的心爱。在当今的护肤品世界中,能与之一比的也就只有法国的SISLEY,美国的RE VIVE,日本的资生堂尖端品牌CLE DE PEAU。 三 一次偶然的机会去逛百盛,就是在与家乐福超市一起的那个。突然看见王菲给BALENO打的广告,一时说不出话来。王菲以前给LV(路易.威登)的广告是我最喜欢的图片广告之一,那时的王菲如此妩媚动人却又如此颓废缠绵,而此时在墙上的王菲却是如此陌生,令我不忍再看。听说她代言的是BALENO的针对高端市场的品牌BALENO ATTITUDE,我总觉的那衣服好丑。我一直在想,我这是不是一种偏见。 四 《格调》那本书里所说的,小资们认为,只有贫民才喜欢那样标榜自己,小资们是有格调的,小资不是城市贫民,所以小资不选大众名牌,他们选择的是一流品牌的二线产品,这不仅是他们的服饰标准,也是他们选择一切生活用品的通用标准。既要跃升于大众之上,又俨然与暴富分子划清界限,限于经济基础,又无力追逐超一流品牌。这正是是典型的小资情调之一。很明显,我也经常以次来标榜自己,但是我赚不到钱,所以我只能是一个伪小资。 五 在小资们或者伪小资们中,KENZO(高田贤三)的香水一直都是极有口碑的,从安妮宝贝的书中就不难发现这一点。我以前在深圳的时候也曾用过,但是现在,我只会去春天百货里看看,闻闻了,一次因为实在喜欢便买了一瓶闻起来不忍释手的”风之恋”。结果回来痛苦地发现,我只能用它来喷喷被子,因为我也不喜欢在大街上别人抽抽鼻子看着我的那种异样的眼神。我害怕,我虚伪,我有所顾忌,我故作清高,所以,我只是一个伪小资。 六 在所有的化妆品品牌里,我最喜欢Sisley(希思黎)。虽然我是个男人,我不用,但是从它身上体现出来的个性与神秘深深地吸引着我。SISLEY是以利用植物精华而著名的高端护肤品,由一对法国贵族夫妇创立,男方的家族背景极为显赫,记得好像是法兰西波旁王朝的一支古老后裔,女方好像是来自波兰的皇族,而且男方的上一辈就是LANCOME和LOREAL的创始人。当美国第一大化妆品集团雅诗兰黛与之商谈合作事宜,Sisley创始人多那诺伯爵婉转地告诉对方:钱,我已经够多了,我们也不需要贵方的技术支持。 有时候,喜欢一些东西真的是不需要理由的。 七 在火车站的阿波罗商业广场里,我看到了赫然摆在柜台里出售的5ML装的香水,各种各样品牌的都有。当时我就笑了,在外国,这些都是免费试用的,摆在商场里,可以随便拿。而在中国,就便成了方便而且不贵的商品,你要想试试,可以,打开给你闻闻。如果你还不识趣地问柜台小姐有没有试香纸条,你准会得到一个白眼。 有时候我就无聊地想,要是在我们这里的商场里5ML装的香水的也让我们随便拿,我该从几点起来去排队呢? 八 也许大家在谈到高档时装时会想到一个熟悉的品牌----PORTS(宝姿),却不知道在宝姿背后的骗局与中国服装产业的尴尬。在外国,甚至在香港,知道宝姿的人几乎没有。宝姿其实只是一个中国浙江的商人在加拿大注册的商标然后再在中国产,中国销的“外国高端品牌”,当然,宝姿人会说我变态,然后告诉我1961年,Luke Tanabi先生以一款名为No.10的高级埃及棉白衬衫创立了宝姿品牌。在世界上拥有许多名牌设计师,也有许多超级名模为她服务。比如麦当娜世界巡回演出设计服装的Dean&Dan兄弟,为韦伯音乐剧设计制作演出服装的Fiona&Tia姐妹等等等等。 当然,也许我真的是变态。对于我们在商场看到的大多数所谓世界名牌我都是怀疑的,里面的水分太多了。宝姿只是其中做的算比较不错的了。优秀的产品行销策略,再配以时尚的宣传与所谓高端的模特.设计师策略,加上其实在不菲的价格,慢慢地我都有点要相信了,宝姿真的是一个高端的世界级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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