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时尚的话题作文

《时尚套住你我他》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关于时尚的话题作文

2,急求500字以上作文谈穿着打扮或时髦小议

时髦小议 时髦即时尚,是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祝lz学习天天向上 望采纳 小议“时髦” 现在社会上许多人在“赶时髦”,可他们对时髦的认识却不尽相同。 有的人认为头发的“时髦”最重要。他们不顾一切的把自己的头发弄的“时髦”起来。他们一但看见别人弄个更时髦的发型回来,他们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弄个更更更时髦。头发可以昨天变黄,今天变红明天可以红黄相间,甚至12种颜色一样不少。 有的人认为化妆的“时髦”最重要。他们买尽所有他们值得可以显出自己“高贵”的化妆品,往脸上涂,往身上抹,把自己变成“白雪公主”。但他们不知道心里美才最重要。 有的人认为服装的“时髦”最重要。他们有的穿上超短装,自诩这样可以露出“第三只眼”,用它来放眼世界,可他们不知道这第三只眼是“有眼无珠”。而且他们还在衣服、裤子上剪几个破洞,让老人看见了还以为这孩子多穷呢。 醒醒吧,那些赶无谓的时髦那些人。心灵上的时髦最重要,不要在浪费精力和钱财在无谓的东西上了。威哈滋里特曾说过:“时髦是摆脱了粗俗之后的优雅,而它最怕被新的时髦所代替。”你们还是醒醒吧,别再做无谓的浪费了。 我认为中小学生赶“时髦”就应该赶文化上的“时髦”。多读书,用知识美化自己的心灵;多背诵,用知识掩盖自己的缺点;多写作业,用知识赶上“时髦列车”。

急求500字以上作文谈穿着打扮或时髦小议

3,写一篇时尚的作文不少于450

因为有爱 “啊啊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韦唯的《爱的奉献》让我一下子感到了世界因为有爱而变得美好;世界因为有爱而变得和谐;世界因为有爱而变得充满生机。而爱正是天底下最美的感受。慰藉的是心灵,感触的确是一切。 爱有很多表达方式,虽然每一种都不怎么一样,但是给人的感受都是一样。感恩是一种爱;关心是一种爱;孝顺是一种爱。感恩给的是每一个帮助过自己的人;关心给的是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孝顺给的是每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的亲戚。每一种的爱都会让他们感到自己的成长,自己对其的尊敬。 但有时的爱会使一些人感到十分不对劲,比如所谓的善意的谎言,为了对方能够好好的能够开心却撒了一个谎,虽然是为了别人着想但是在他心里还是会留下阴霾,所以有时对别人的爱必须用对地方,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使爱变成了恶意。 爱是一种谁都表达不出的感觉,让人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正因为这些,而人的心灵变得纯真变得美好,因为爱所以爱,爱就是这样,不会断,不会结束,只会增加,说其奇妙,每个人都具备,说其清淡,却让人感到十分幸福。 爱就是这样,一种谁也说不清的态度。
品味时尚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写一篇时尚的作文不少于450

4,我时尚我快乐 小学六年级作文作文 400字以上

有一篇是想像作文,是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了一只仓鼠的。
百度一下你就知道参与团:百度一下我知道
一个人的习惯是决定他一生的重要关卡,假如你养成了不良习惯,你将会被卡在人生的最起点。有些人就有这么一个习惯——每天上班下班,汽车陪着我。大家都承认,汽车很方便,每天潇潇洒洒走一遭,不费力,不费时,但为什么有些公益广告让我们少开车,多骑车呢?正是因为每当汽车开过的同时,多多少少也会扬起一些灰尘,排气管张着个大嘴巴,还不停吐着黑气,仿佛在说:“哈哈,人们!使劲吸吧,吸进我给你们带来的营养快餐吧!”真可恶啊。但是,何曾有人想过,每当你驾着车开过时,多少人会在后面捂着鼻子,皱着眉头抱怨道:“真臭,真臭!难闻死了!!”你心里一定不舒服吧?但是,请设想,如果你能多骑自行车,不但不会污染空气,还能瘦瘦身——减减肥吧,瞧你那圆圆滚滚的大肚子!不是吗?一些公司经理、董事长、外交人员等,他们几乎天天都要去应酬,吃饱喝足后直接踏上车,就这样,过了几个月,身上自然而然就留下了“大肚腩”,那大腹便便的样子,你也觉得很难看吧?“好吧好吧,”有人说,“我会多骑车,少开车的。”那人托着腮帮,愁眉不展,“我觉得我没有朋友,我的朋友都很虚伪,所以我每天都不快乐,上帝对我真不公平!”他愤愤不平的一拍桌子,道: “有这么一句诗,不知你是否听过——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我嘴中念念有词,那是普希金的一首诗,我觉得很有激情,充满理想。怎么样才会快乐?我认为,能够与人分享自己的一切,是最最快乐的。橘子说,我把自己分成一瓣一瓣的,是因为想要把自己的甘甜让大家一起分享啊!橘子认为这就是快乐,因为当你自己看到别人正因为自己对他分享的一切而兴致勃勃时,你一定会很开心的。有这么一篇文章,《巨人的花园》,想必大家小时候一定听过,看过吧?因为这个巨人的自私,使他那美丽的花园变成了一片死寂,花朵不再绽放,鸟儿不再歌唱,小溪不再清澈见底……巨人后悔莫及,便把大家请到了花园里,孩子们在花园里尽情玩耍,花儿绽放了,鸟儿在树上唱着歌,巨人也露出一丝微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你与朋友分享了一切,你会发现你是最幸福,最快乐的了。有些同学只有几个朋友,而且只和他们玩,和他们一起讨论问题,可是,假设有一天,你们之间的感情破溃了,你才会发现你失去了多少近在咫尺的好朋友。所以,朋友,请不要吝啬你的情感!“钱江潮”,钱江时尚,钱江涨潮时也特别“潮”,我们也跟着时尚走,但是,大家切记,时尚归时尚,千万不要混乱了“时尚”与“另类。如今,网络上的一些“90”后自称“非主流”,大部分是一些初中生、高中生和三流大学的学生。他们都把头发漂白,染得红红的,像个火鸡头,有些更夸张,把头发养的遮住双眼、耳朵,以为自己好酷,好帅,其实,在我们眼中,他们难看得要死。杀马特也是类似非主流的一种路线,他们会在嘴巴上钉唇钉,耳朵上钉耳钉,舌头上钉一个,肚脐眼上来一个,全身上下都是钉子,他们不怕痛吗?有人曾这样问过。为了漂亮,怎么痛都行。看着他们若无其事的回答,看着都让人心酸——这还是一个学生吗?时尚,就是时髦、高尚的简称,你的确很“时髦”了,但是,你的装扮让人看着不怎么“高尚”。一个学生,穿着朴素、简单、大大方方就行,看上去很得体、规矩,但是像杀马特、非主流那些装扮,配不上时尚,不是吗? 我低碳,我快乐,我时尚!当大家有了这些好习惯,你的人生将会很精彩。

5,以时尚为题的500字左右的作文

时尚是什么?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为一个“90后”,当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觉读懂费劲,进而觉得很搞笑,最后有一种恨想见的反感,我喜欢简单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内涵的思想,费解为什么有人喜欢杂乱的文字下平铺着白痴般的想法,这不是很病态吗?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是一群人的宠爱,不是大众的拥趸。真时尚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眼中。
我的时尚老妈  我的老妈虽然在农村工作,但她在追求时尚方面一点也不比城里人逊色。她绝对是一个赶得上潮流的时尚人物。 我的老妈有一个爆炸式的头发,还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发油。她每天都涂着亮彩的口红,睫毛上还刷着黑色的睫毛膏。 时尚老妈特别喜欢逛街买衣服。那一天,她牵着我去逛街。“童童,过会儿与妈妈去圣可妮一趟,我要买一件连衣裙。”我很不情愿:“干吗呀!都跑了好几家了。”妈妈拉着我:“就看最后一家,看过后请你吃肯德基。”这个诱惑不小,我总算答应了。 到了圣可妮,我在外面等了好长时间,腿都站酸了,老妈还没出来,我实在是无聊极了。就在我脖子都望酸的时候,妈妈拎着一件衣服笑眯眯地走出来,那表情简直是如获至宝。 我急忙问有没有肯德基?可老妈却说逛逛再说。老妈居然还要逛一趟达芙妮,我简直被气晕了,可毕竟她是我妈妈,我不得不同意。 我和妈妈一起进了达芙妮,妈妈看看这双,又望望那双,左挑右选,还拿不定主意。她终于拿着一双白色的鞋跑过来问我:“童童,妈妈穿这双如何?”我一看,又是高跟鞋,家里都有几十双了。妈妈下定了决心似的,就买这双了。到了晚上,妈妈还去淘宝网看了价格,看看自己有没有吃亏。她在网购方面也是一位能手呢! 老妈常说:“追求时尚,享受生活。”但愿我的时尚老妈,青春永驻,越活越精神!  敬请采纳
一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照例在湖大聊天室里边潜水边不懈地练习着我对恶心与肉麻的适应能力。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女孩在里面大谈时尚与品位,说她只去上海的香港名店街买衣服,现在的大学生穿的都象农民,喜欢周围的男的穿JACK&JONES,因为那样的感觉很酷。言辞间洋溢着优越感与对别人品位的不屑。我忍不住说了句“来自北欧的JACK&JONES南方人很少能有穿的好看的,你这么说一定是全身名牌了”,她故作不好意思状,说“买不起啊。我很喜欢GUCCI和CD的衣服”,我笑了,在我眼里,原来她的品位也不过如此。 二 张国荣是香港艺人中最有品位,我个人始终这么固执地认为。他2000年的热情演唱会,服装设计是由法国大师级的人物Jean Paul Gaultier亲自操刀。这些服装加上张国荣的演出,让观众迷惑于他男性的妖媚,那时的张国荣,如此华美高贵,告诉我们,男人也可以倾国倾城。 在香港,张国荣是最早用来自瑞士的LA PRAIRIE这一高端护肤品品牌的。紧接着,另外的一个瑞士品牌LA COLLINE则马上成为张曼玉的心爱。在当今的护肤品世界中,能与之一比的也就只有法国的SISLEY,美国的RE VIVE,日本的资生堂尖端品牌CLE DE PEAU。 三 一次偶然的机会去逛百盛,就是在与家乐福超市一起的那个。突然看见王菲给BALENO打的广告,一时说不出话来。王菲以前给LV(路易.威登)的广告是我最喜欢的图片广告之一,那时的王菲如此妩媚动人却又如此颓废缠绵,而此时在墙上的王菲却是如此陌生,令我不忍再看。听说她代言的是BALENO的针对高端市场的品牌BALENO ATTITUDE,我总觉的那衣服好丑。我一直在想,我这是不是一种偏见。 四 《格调》那本书里所说的,小资们认为,只有贫民才喜欢那样标榜自己,小资们是有格调的,小资不是城市贫民,所以小资不选大众名牌,他们选择的是一流品牌的二线产品,这不仅是他们的服饰标准,也是他们选择一切生活用品的通用标准。既要跃升于大众之上,又俨然与暴富分子划清界限,限于经济基础,又无力追逐超一流品牌。这正是是典型的小资情调之一。很明显,我也经常以次来标榜自己,但是我赚不到钱,所以我只能是一个伪小资。 五 在小资们或者伪小资们中,KENZO(高田贤三)的香水一直都是极有口碑的,从安妮宝贝的书中就不难发现这一点。我以前在深圳的时候也曾用过,但是现在,我只会去春天百货里看看,闻闻了,一次因为实在喜欢便买了一瓶闻起来不忍释手的”风之恋”。结果回来痛苦地发现,我只能用它来喷喷被子,因为我也不喜欢在大街上别人抽抽鼻子看着我的那种异样的眼神。我害怕,我虚伪,我有所顾忌,我故作清高,所以,我只是一个伪小资。 六 在所有的化妆品品牌里,我最喜欢Sisley(希思黎)。虽然我是个男人,我不用,但是从它身上体现出来的个性与神秘深深地吸引着我。SISLEY是以利用植物精华而著名的高端护肤品,由一对法国贵族夫妇创立,男方的家族背景极为显赫,记得好像是法兰西波旁王朝的一支古老后裔,女方好像是来自波兰的皇族,而且男方的上一辈就是LANCOME和LOREAL的创始人。当美国第一大化妆品集团雅诗兰黛与之商谈合作事宜,Sisley创始人多那诺伯爵婉转地告诉对方:钱,我已经够多了,我们也不需要贵方的技术支持。 有时候,喜欢一些东西真的是不需要理由的。 七 在火车站的阿波罗商业广场里,我看到了赫然摆在柜台里出售的5ML装的香水,各种各样品牌的都有。当时我就笑了,在外国,这些都是免费试用的,摆在商场里,可以随便拿。而在中国,就便成了方便而且不贵的商品,你要想试试,可以,打开给你闻闻。如果你还不识趣地问柜台小姐有没有试香纸条,你准会得到一个白眼。 有时候我就无聊地想,要是在我们这里的商场里5ML装的香水的也让我们随便拿,我该从几点起来去排队呢? 八 也许大家在谈到高档时装时会想到一个熟悉的品牌----PORTS(宝姿),却不知道在宝姿背后的骗局与中国服装产业的尴尬。在外国,甚至在香港,知道宝姿的人几乎没有。宝姿其实只是一个中国浙江的商人在加拿大注册的商标然后再在中国产,中国销的“外国高端品牌”,当然,宝姿人会说我变态,然后告诉我1961年,Luke Tanabi先生以一款名为No.10的高级埃及棉白衬衫创立了宝姿品牌。在世界上拥有许多名牌设计师,也有许多超级名模为她服务。比如麦当娜世界巡回演出设计服装的Dean&Dan兄弟,为韦伯音乐剧设计制作演出服装的Fiona&Tia姐妹等等等等。 当然,也许我真的是变态。对于我们在商场看到的大多数所谓世界名牌我都是怀疑的,里面的水分太多了。宝姿只是其中做的算比较不错的了。优秀的产品行销策略,再配以时尚的宣传与所谓高端的模特.设计师策略,加上其实在不菲的价格,慢慢地我都有点要相信了,宝姿真的是一个高端的世界级的品牌。
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 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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