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都是你为什么没有版权

版权保护有期限限制。公司版权保护五十年,个人作品保护有生之年加死亡后五十年。《全部都是你》是嘻哈唱作人DP力邀同门师兄弟嘻哈才子 Cloud Wang和天才音乐制作人CNBALLER制作的嘻哈单曲《全部都是你》,这一首国际级水准的电音嘻哈融入了极具魅力的HIP HOP元素相结合,打造时尚个性的音乐风格,极具特点。

全部都是你为什么没有版权

2,韩雪说自己在时尚界可能混不下去时尚界真的很难混吗

当红女演员韩雪曾说自己在时尚界也许就要混不下去了,但大家都知道她的时尚感还是非常好的,那么时尚界真的很难混吗?时尚界不仅是众人都知晓的,更是年轻男女的向往之地,它有着数不清的服饰,各色各款的首饰,靓丽的模特等等,更有名与利的巨大吸引,怎能让人不向往呢!但不可忽视的是时尚界光鲜的表面之下也有着许多心酸与艰辛。设计,是时尚界的重点之一,也是灵魂所在。如何让自己的设计被大众所接受,甚至能够在一众的单品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季爆款,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在时尚界设计师众多,但能够叫得出名号的并不算多,而且设计师若是没有一个好的公司或者合作伙伴,在时尚界很难打开自己的市场。它需要人脉、金钱等等,只靠一人的单打独斗是不太可行的。版权,这也是时尚界常年在谈论的事情。时尚界最怕抄袭和侵犯版权,这对于设计师、公司、投资商等都是致命的,所以版权的维护在时尚界至关重要。除了要有别出心裁的设计,更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不但要防止别人抄袭自己的,自己在设计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要侵犯到了别人的设计,若是实在想用,则需要和对方谈好合同并签订,这样才不会引来麻烦。又或者双方可以达成协议,推出联名款,不仅可以促进彼此的友情,还可以提高销量,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法。时尚界的耀眼迷人,确实会让一部分人觉得十分美好,但美好的背后也会有数不清的泪水与黑暗。所以若只是单纯的想要那表面的光鲜,而承受不了它的艰辛,那么还是早早退出比较好。

韩雪说自己在时尚界可能混不下去时尚界真的很难混吗

3,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朱之文唱歌在版权方面有什么纠纷呢

因为朱之文唱歌已经交过版权费,所以不存在纠纷。 2011年时朱之文在《我是大明星》海选中凭借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开始走红,然后通过《星光大道》迅速家喻户晓,农民出身、淳朴、大衣等元素让朱之文与众不同,多年人气的积累早已让朱之文年入千万,可谓“逆袭界”的佼佼者,他不像阿宝、草帽姐那样迅速迷失自我,反而本色依旧,人气越来越旺,同时,大衣哥的版权意识也是很值得赞赏的。 一、音乐版权很重要。 2010年8月网上流传两个农名工演唱《春天里》,一下子让旭日阳刚火了,后来他俩上了春晚,妥妥的逆袭,人生赢家,那时候旭日阳刚出场费10万起,豪车豪宅短时间全都有了,事业处于上升期。但是,《春天里》版权是著名歌手汪峰的,让你随便唱了好几年已经是很开恩了,汪峰收回版权后,旭日阳刚瞬间从巅峰跌落谷底,但是汪峰也是很够意思,没有要之前的版权费,可见不尊重版权是有代价的。 二、新形势下的音乐版权。 三、“大衣哥” 朱之文的版权意识。 不得不说,很少有艺人能像“大衣哥”朱之文这样有很强烈的版权意识。 1. 积极沟通。 一次他和某著名艺术家交流时,告诉他自己演唱您的歌收入了十万元,您看支付您多少版权费用呢?这位老艺术家看着朱之文这么淳朴,也就没要任何版权费,并且允许他继续演唱这首歌,短短几句话就解决了版权问题。 2. 及时补救。 3 . 支付费用。 朱之文早就支付了相关版权费用,老朱参加任何走穴活动时,必唱的几首歌,他早就联系支付了版权费,并且都是一次性支付好几年的,相比收入来说,这点版权费不算什么,并且自己主动支付版权费,也给自己留下好名声。 某些情况下不存在版权问题,比如很多歌曲的版权在央视,朱之文在央视演唱这些歌曲是不存在版权问题的,并且并非每次演唱都是商业活动,朱之文参加非商业活动时不管唱什么歌都没有版权问题。 “大衣哥” 朱之文出道至今仍然能纵横江湖,版权方面做得还是很到位的,希望朱之文演绎生涯能走的更远一些,毕竟像他这样优秀的农民逆袭的歌手仅此一个,“孤品”难得! 感谢各位的支持! “千毫千娱”其它问答和文章更精彩,欢迎评论和交流! 朱子文是一个聪明的人呀! 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演唱不算侵犯版权 我们回过头来展望一下朱子文的演艺生涯:早期,在田间地头唱歌猪听、唱给粮食和蔬菜听—— 没有以盈利为目的,不算侵犯版权;相反还为歌曲的传播作出了贡献; 中期,参加地方台的各大演唱比赛、参加央视的《星光大道》,唱给导师听、唱给观众听—— 也没有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也不算侵犯版权。 后期,频繁商演赚钱,这个时候他已经有于文华老师的提携——演唱大部分歌唱家的歌曲都是于文华老师的朋友,有些付不付钱打个招呼就好。再说了,又有哪个歌唱家会跟草根歌手计较呢(汪峰除外)?而于此同时,朱子文自己也开始有意识地购买版权了! 老艺术家们也不跟他计较 音乐版权纠纷的主要根源是演唱者未在原唱者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演唱其原唱歌曲进行获利! 最开始的时候朱之文演唱老艺术家们歌曲赚钱的时候会跟他们打招呼:“老师,俺这唱一场又赚了10万,俺是农村的,听他们说有版权问题,你看俺分你多少合适?”这种情况下,你觉得那些老艺术家们会计较吗?反而会为他的淳朴和耿直而感动:“你是农村出来的娃,混到现在的地步不容易,想唱就唱吧!”更有很多人感动的和他同台演出,特意提携他。 也在花钱购买版权 比如朱之文曾和某知名老艺术家(具体不提了哈)签订版权合约,据传是一年一签。简单点来说就是唱一年,付一年的钱。同时,又传他演唱另外一名歌唱家的歌。人家不收钱,但是朱子文隔一阵子都会送去一些农特产品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具体怎么样,当事人没说,咱也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地是:朱子文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不然演唱这么多原唱者的歌曲,直面可能一次纠纷都没有? 总之,版权纠纷这事主要是看原作者和翻唱者能否达成协议,或是口头上的,或是金钱上的。别人允许你唱,又怎么可能因为你演唱就跟你起纠纷呢?再说了,对于原唱者来说,自己的歌曲有更多的人演唱,对于歌曲的传播和推广也非常有好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是除了“利”字之外,还有些其它东西,比如善良! 自从成名以后,朱之文就一直在各地走穴商演,翻唱着别人的成名曲。有不少人都有疑问,朱之文这样大胆拿着别人的代表作来赚钱,难道不怕有版权纠纷不怕被人告吗? 不过朱之文和那些拿来主义者不一样,别看他呆头呆脑的,其实他是大智若愚。据了解,朱之文这些年商演的几首经典歌曲,包括《滚滚长江东逝水》《农民老大哥》《我要回家》等等,他都已经支付版权使用费了。也就是说,朱之文在有效期内可以随便唱这些歌,拿去各地参加表演,根本不用担心会被人告。 其实朱之文很聪明,购买版权费是用不了多少钱的,加上他常年购买就更便宜了。而朱之文参加一次商演拿到的报酬就有小十万,这笔钱足以支付这些歌曲好几年的使用权了,这笔账对于朱之文来说实在是太划算了,所以他根本不用去纠结这些版权纠纷的问题。有些歌手比朱之文出名得多,但是版权意识并不见得比他好。 所以别再批评朱之文了。他虽然没什么文化长相也不像明星,但是朱之文这些年成名之后从来没作妖没传播负能量,赚到钱了还不忘家乡和村里的人,像他这样淳朴不忘本的歌手是真的很难得。而且他的版权意识还这么好,大家都说他没文化,其实他比那些人好多了。 这就是 娱乐 圈内人还是圈外人的区别。 朱之文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 娱乐 圈内人,或者说不被圈内人认可。 从朱之文参加地方歌唱比赛到《星光大道》其实可以说他是有机会进入 娱乐 圈的,这时的朱之文只要向前迈一步找一个经纪公司签约,他也就真正进入 娱乐 圈,可是他最终没有这样选择,而是回到农村,只有在接受到邀请才去参加演出。这是因为朱之文本身就是个农民,唱歌对于他的认知相当于副业,即使赚的再多却并不自在,无法替代那份与土地、庄稼多年培养的情怀,这也是那一代农村人普遍拥有的质朴性情。 朱之文只是比较出名的地方歌手。 没有经纪公司,没走入 娱乐 圈,朱之文其实就是一个有些名气的地方歌手,和那些婚礼上、商场活动中唱歌助兴的歌手身份没有什么区别。自认为歌唱家的人对这类只是小打小闹的地方歌手不论是因为轻视还是宽容,都有较高的容忍度,不会因为唱几首他们的歌就状告法庭,再者说就算想告也告不起,这样歌手至少也是以十万为单位的量级,真要告起来请多少律师都处理不过来这么多案件。而且就算告了也不见得会得到什么好处,就像汪峰告旭日阳刚,虽然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可还是会给一些吃瓜群众留下太过刻薄的印象。所以只要没有大的利益影响,圈内的人是不会轻易去告朱之文的。 朱之文选择的歌曲。 朱之文并不是在版权方面不存在纠纷,只是这个问题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 可以说起初朱之文并没有音乐版权的法律意识,但是有了央视和蒋大为老师的相助,朱之文避免了很多版权风险,所以至今没有发生过关于音乐版权的法律纠纷。 最后 :希望每个人都能尊重版权,树立版权意识! 不得不说,朱之文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人看起来也憨憨的,但是在版权方面真的做得很聪明。 很多人以为买版权要很多钱,其实授权的费用并不高,像朱之文商演一次有七八万,足以购买好几年的版权使用权了。所以他老早就把这些手续搞定,之后再去参加商演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再担心别人会找上门,朱之文就安心赚他的钱了。朱之文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在版权意识方面还是很强的。 事实上,在歌坛里面闹出版权纠纷已经不止第一次了。之前谭维维在中秋晚会上翻唱许镜清的《敢问路在何方》,改编得乱七八糟就没问过许老先生的意见,导致后来闹上了微博道歉了事。还有之前的旭日阳刚组合,拿着汪峰的成名曲《春天里》到处商演赚钱,结果他们居然没有事先和汪峰拿授权,最后被别人告上法庭丢了面子又赔钱,真是亏大了。 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朱之文的商演价值。据了解,朱之文现在唱几首歌出现一次基本是小十万的报酬,如果是代言的话费用更高,这些报酬对于一线歌手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他在他们家乡已经属于年入几百万的富翁了。所以说,版权费那点钱他还是出得起的。 之前很多人总说朱之文没文化没形象,觉得他不配站在舞台上唱歌,但是在一些版权保护这种大是大非面前,他可比很多正儿八经的歌手要懂事得多。而且朱之文走红之后从来没离开过村子,还多次出钱捐资给家乡搞建设,他才是真正不忘初心的草根歌手。所以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朱之文是个很值得尊敬的艺人。 朱之文,虽然没有文凭,没有学历,他就是一个农民,文化也不高,可是她唱的歌好,她的嗓音好,他学习别人的歌,唱别人的歌,非常的用功,唱得非常好,微妙,维肖一个纯粹的模仿秀演员,建一个好演员,大家喜欢他,你说当然的,因为它朴实无华,虽然出了名,但是他没有得瑟,他还是农民形象,还是唱别人的歌,他没有自己的作品,他就是一个模仿秀,而且模仿的很像很好。没有和任何人发生冲突,非常喜欢朱之文,模仿儿歌,惟妙惟肖啊! 因为朱之文提前做好了法律方面的工作,所以不会有人追究他的版权责任。 其实对于翻唱别人歌曲这件事情,不需要区分明星和普通人,只要当成一个法律问题来看就行了。 比如香港歌坛其实一大半的流行歌曲都是翻唱日文歌,而这些歌曲其实都购买了版权,所以都在字幕上没有标注原唱,这也是被合同许可的。 而朱之文的翻唱情况就更加简单,虽然他出演《星光大道》也带有商业性质,但这种对于歌曲的版权一般都是节目方去对接,朱之文只是参赛选手,只要选好歌曲表演就可以了。而其他时候朱之文的商业走穴,一般都是演唱他最拿手的几首《滚滚长江东逝水》《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等,一共也不到十首歌。而他只需要表演这些曲目,就足以赚钱养活自己,所以直接向版权方付钱就是了。目前歌曲的版权付费是音乐协会在负责收取,一般一次演唱支付500-1000元左右的版权费即可以唱。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朱之文唱歌在版权方面有什么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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